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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房資訊

宜蘭五結的小島villa,直白的水泥式建築加上簡約時尚的裝潢風格讓人一進到屋內就感到與眾不同,從大片落地窗望外,小島villa整排落羽松與小水道彷彿置身在小島上,有種異國般的場景!住在小島villa,彷彿成為與大自然的享受呢!
🏝️ 訂房須知
【 懇辭無法配合以下事項者,訂房前請斟酌】
一. 每位貴賓必須提供 本人身分證及填寫個人健康聲明 表並接受額溫測量(為保護每一位貴賓及現場工作 人員,我們無法接待體溫超過37.5度者)
二. 《入住時間》當日下午15:00以後
《退房時間》隔日早上11:00以前。
*未準時退房將影響下一組貴賓入住,非常感謝您 的配合及體諒。
《延退收費》假日不接受延退,平日延退需先 洽詢:每小時5000元、最多不超過2小時。
《現場服務時間》
1.下午15:00-17:00 (下午茶提供至16:30止,未於時間內視同放棄)
2.早上8:00-11:00 (早午餐時間9:30~10:30止,需提早用餐應於服 務時間內,因行程安排提早退房另做洽詢,否則 應另付加班費1小時2000元)
三. 本會館謝絕訪客,如需加人請事先告知以便做備品餐食之準備。3歲以下不佔床得1人免費,訪客、佔床、加床或其他一律以加人計算。
四. 晚上10點後應降低音量,貴賓如因音量過大而遭取締者,除自負罰責外應包含業者連帶罰責之全部。
五. 貴賓個人貴重物品或現金請自行妥善保管,並於退房後一併帶離,本會館不負保管責任,如有遺失,恕不負責,敬請見諒。
六. 本會館房間內禁止熱食,食物請於客廳食用。
七. 本會館室內全面禁菸,戶外區域定點開放吸菸。
(室內吸毒、吸煙將造成室內空氣污染,嚴重損及本會館住宿品質及商譽,應賠付三個營業日額新台幣28800*3=86400元,不得異議)
八. 本會館全區嚴禁施放煙火、使用炭火燒烤、使用非配置之任何電器用品及瓦斯器具。
九. 本會館備有獨木舟及養魚河道造景均不屬營利項目,故無設置救生員;嚴禁天色昏暗 (17:00~08:00)、天雨路滑及獨自一人使用,兒童應有大人陪同,並絕對禁止跳水、游泳… 等等一切危險行為;若不遵守規定罔顧安全而導致意外事故者請自負一切責任《安全第一, 懇請配合》
十. 嚴禁開轟趴、職業聚賭、吸毒或拉K…等各項非法行為,如經發現即刻報警處理,並取消所有 住宿權力及沒收一切費用。
十一. 本會館以提供渡假住宿為營利項目,為提升住宿空間質感於室內陳設藝術品及多項高級設備,入住貴賓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及使用(應避免室內玩球、丟陀螺…等可能毀損物品之一切行為),如違反此項義務致房屋、設備、陳設藝品…等毀損或減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二. 貴賓需另外預付場地清潔費5000元,除早餐及下午茶或私廚有管家清理以外,其他借用餐具、杯盤、桌遊、釣竿、羽球拍、自行車.....等,請自行清理、歸位,我們備有洗碗機可供使用,保持場地整潔,可於退房時全額退還。
十三. 另提供包棟貴賓付費晚餐,讓您享受專屬私人美味晚餐;至少5天前預訂並預付全額(本項目因涉新鮮食材取得安排,故不接受取消、延期、退款)
A方案/VIP專屬私人用餐服務 (私廚海鮮BBQ/義法式派對分享餐)
B方案/借用會館餐廚設備或自行烤肉需租用瓦 斯烤肉爐,租借費用1500元。

本須知同雙方協訂事項,感謝您與我們一起維護高品質住宿
🏝️ 國內訂房
訂房時間:AM 09:00~PM 09:00
訂房專線:0954-003-229﹝郭小姐﹞
LINE ID:0954003229
WeChat:0954003229
預約訂房請於24小時內預付50%訂金,並於匯款後,麻請告知訂房日期、帳號末四碼及匯款金額,以確保您的訂房成功。
付款連結
🏝️ 注意事項
※ 小島懇辭無法配合以下事項者,訂房前請斟酌。
嚴禁開轟趴、吸毒或拉K等各項非法行為,如經發現即刻報警處理,且取消所有住宿權力及沒收一切費用。
嚴禁下午6:00後~至早上7:00前使用獨木舟及所有一切湖泊跳水、游泳、施放煙火或其他一切危險行為,安全第一,懇請配合。
為維護高品質住宿環境,請不要攜帶寵物、不要在室內吸煙,不便處敬請見諒。
🏝️ 匯款資訊
匯款銀行:陽信銀行 - 羅東分行
代  號:108
戶  名:郭麗璊
帳  號:1210-2002-5722
預訂請匯款50%訂金後,再告知訂房日期及帳號末四碼和匯款金額,謝謝!
🏝️ 取消訂房
1.離住房日 0 天至 0 天之間,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0 %,不得延期。
2.離住房日 1 天至 1 天之間,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20 %,不得延期。
3.離住房日 2 天至 3 天之間,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30 %,不得延期。
4.離住房日 4 天至 6 天之間,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40 %,不得延期。
5.離住房日 7 天至 9 天之間,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50 %。
6.離住房日 10 天至 13 天之間,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70 %。
7.離住房日 14 天至 200天之間,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90 %。
8.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 以宜蘭縣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可全額退回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住宿。